- 2008-10-31 净值
- 0.3558
- 日排名:( 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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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经理: 余明元 吴涛 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交通银行
- 日增长率: -0.78% 回报率:周( -4.71% ) 月( -17.31% ) 季( -32.65% ) 年( -64.05% )
- 累计净值:1.7043 排名:周( 275 ),月( 221 ),季度( 245 ),一年( 241 ),今年( 233 )
基金档案
- 基础费率
认购费率 申购费率
赎回费率 托管费率
管理费率 费用计算
天治核心:2007年度报告
天治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07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8年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目 录
一、基金简介 3
二、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收益分配情况 4
三、管理人报告 6
四、托管人报告 8
五、审计报告 9
六、财务会计报告 10
七、投资组合报告 31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46
九、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47
十、重大事件揭示 47
十一、备查文件目录 51
一、基金简介
(一)基金基本资料
基金名称:天治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天治核心
交易代码:16350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上市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1月20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8,438,813,409.8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07年7月30日
(二)基金产品说明
基金投资目标:通过将部分资产投资于品质优良、成长潜力高于平均水平的中小型上市公司股票,并将部分资产用于复制大型上市公司股票指数(新华富时中国A200指数)的业绩表现,在控制相对市场风险的前提下,追求中长期的资本增值。
基金投资策略:本基金以股票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以“核心-卫星”策略作为股票投资的总体策略。“核心-卫星”策略是指将股票资产分为核心组合和卫星组合,核心组合通过跟踪指数进行被动投资,控制投资组合相对于市场的风险;卫星组合通过优选股票进行主动投资,追求超越市场平均水平的收益。本基金的核心组合用于跟踪大型公司股票指数(新华富时中国A200指数),卫星组合用于优选中小型成长公司股票。
业绩比较基准:新华富时中国A全指×75%+新华富时中国国债指数×2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具有中等风险、中高收益的股票型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介于大盘平衡型基金和小盘成长型基金之间。
(三)基金管理人
名 称: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市延平路83号501-50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复兴西路159号
邮政编码:200031
法定代表人:赵玉彪
信息披露负责人:张丽红
联系电话:021-64371155
传 真:021-64713618
电子信箱:zhanglh@chinanature.com.cn
(四)基金托管人
名 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信息披露负责人:张咏东
联系电话:021-68888917
传 真:021-58408836
电子信箱:zhangyd@bankcomm.com
(五)本年度报告的披露
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年度报告正文的基金管理人网址: www.chinanature.com.cn
本基金年度报告的置备地点: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六)会计师事务所
名 称: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23楼
(七)注册登记机构
名 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二、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收益分配情况
(一)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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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 2006年1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
日 006年12月31日
本期利润 505,467,868.45元 62,182,920.73元
本期利润扣减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后的净额 258,578,030.10元 52,806,440.66元
加权平均份额本期利润 0.2567元 0.4826元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2,544,006,696.56元 8,445,235.45元
期末可供分配份额利润 0.3015元 0.1046元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7,798,379,303.19元 91,955,693.23元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241元 1.1385元
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23.79% 43.13%
本期份额净值增长率 126.33% 75.78%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297.85% 7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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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二)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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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标 业绩比较基准收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1)-(3 (2)-(4
1) 准差(2) 益率(3) 标准差(4) ) )
过去三个月 -6.93% 1.46% -3.18% 1.42% -3.75% 0.04%
过去六个月 34.08% 1.66% 29.41% 1.53% 4.67% 0.13%
过去一年 126.33% 2.03% 120.24% 1.73% 6.09% 0.3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297.85% 1.72% 317.46% 1.45% -19.61% 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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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走势对比图
注: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在资产配置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净资产的60%-95%,其中,核心组合的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净值的55%-65%,卫星组合的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净值的35%-45%;债券投资比例为基金净资产的0%-40%,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等短期金融工具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5%。本基金自2006年1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六个月内,达到了本基金合同第17条规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因本基金于2007年10月15日实施了基金份额拆分,基金规模快速增长,根据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函【2007】91号《关于实施基金份额拆分后调整基金建仓期有关问题的复函》的精神,本基金的建仓期限延长三个月,到2008年1月15日,投资比例限制符合上述要求。
3、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历年收益率的对比
注:本图所列基金合同生效当年的净值增长率,系按当年实际存续期计算。
(三)收益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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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元) 备注
2007年度 4.500
2006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 5.600 2006年共分配二次
合计 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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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1、本基金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3年5月成立,注册资本1.3亿元,注册地为上海。公司股权结构为:吉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6.16%;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8.46%;吉林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38%。截至2007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共有四只开放式基金,除本基金外,另外三只基金—天治财富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合同分别于2004年6月29日、2005年1月12日、2006年7月5日生效。
2、基金经理简介
余明元先生:经济学博士,证券投资从业经验多年,曾任职于国元证券研发中心、投资部,期间主要从事证券分析、研究和投资管理等工作。2003年加入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证券研究和基金管理工作,现任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投资管理部总监兼天治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二)报告期内基金运作的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天治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基金运作。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三)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2007年,国内投资、消费和出口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宏观经济高位运行,人民币升值加速,经济通胀趋势明显。在国内经济高增长及资金流动性过剩的情况下,A股市场继续走出了大幅攀升行情。
2007年是我国股市快速发展的一年,上证综指从年初的2715点强势放量最高上涨至6124点,截至12月28日收盘的5261点,其涨幅达到90%。而深成指更是涨势惊人,截至年底收盘深成指涨幅达164%。其间,围绕人民币大幅升值和抵制通胀的资源类产品价格上涨、消费升级等主题,金融、地产、钢铁、有色、煤炭、食品饮料、商业等主流板块绩优蓝筹股出现较大的涨幅。5.30是整个全年的分水岭,之前投机盛行,题材股、低价股疯狂上涨。5.30之后市场回归理性,重回价值投值主题,绩优蓝筹股出现了大幅上涨的行情。
人民币升值和流动性过剩下的资源资产价值重估和人口红利下的消费升级,是我国股市现阶段较大的二个投资机会。把握国内经济运行方向和运行热点,2007年本基金将主要仓位重点配置在新华富时A200成份股中年内行业经营运行情况良好,业绩增长超过市场预期的如金融、房地产、煤炭、机械、有色、消费等盈利能力强成长性好的行业龙头公司上,另一部分投资到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独特盈利模式的高成长中小市值公司上。2007年本基金较好地把握了市场的投资热点,取得了较好的业绩,2007年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126.33%,高于业绩比较基准6.09个基点。
(四)2008年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展望
我们认识到,在经济高速发展、上市公司业绩向好,流动性过剩、场外入市资金过多,国内投资渠道缺乏、投资者投资热情高涨的大环境下,大盘震荡向上的牛市总体运行趋势短时期内不会改变。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影响进一步扩散、国内宏观调控加紧、股市单向扩容过快、市场估值过高、股指期货推出和大小非减持等可能成为大盘短期调整的因素。然而,短期调整改变不了股市中长期向上的运行格局。2008年经济景气背景下多数蓝筹上市公司实际盈利能力依然快速提升,人民币续写升值预期,经济增长方式向集约式、环保式转型,国内消费结构持续升级等等,这些都是国内股市2008年走好的基础。
鉴于以上影响大盘短期调整的因素出现在人民币持续升值、国内经济处于通胀初期、产业结构升级推动经济增长质量提高以及收入分配体系由国家向国民倾斜的大背景之中,我们在谨慎的同时,亦对明年尤其是上半年的经济形势与证券投资前景保持乐观。总体而言,我们将重点关注受益于升值、通胀、内需提升等主题投资机会,在行业配置上具体会关注本币升值所带来的资产重估、成本受益、购买力提升效应的行业,包括金融、地产、航空、品牌消费品;通胀初期受益的上游资源、能源、大宗原材料和下游的渠道,包括能源、矿产、钢铁等;增长确定性好、相对估值便宜和安全边际更高的行业,如工程机械、汽车、化工、航运等;同时继续关注央企整体上市、资产注入、新能源、节能减排、奥运经济带来的投资机会。
(五)内部监察报告
2007年度,本基金管理人在认真总结2006年度内部监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坚持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出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运营方面,通过完善公司制度、常规检查等方式积极开展工作,强化公司运营的合法合规性,督促各部门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基金运作方面,通过现场检查、电脑实时监控、人员询问、重点抽查等方式以及定期对基金进行量化风险分析和绩效评估并提供风险分析报告和绩效评估报告,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风险管理,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也保证了公司及旗下基金的合法合规运作,为公司各项业务开拓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随着我国基金业行业制度与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进一步加强了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刻领悟了监管机关的监管要求。通过公司内部培训与外部律师事务所职业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对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了业务与合规培训,使员工的业务水平、法律意识、风险意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通过及时制定、修订相关公司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的内部控制制度》、《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了公司内部控制能力,为公司运营及基金运作提供了规范性的保障。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基金的运作合法合规,充分维护和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不断完善和优化操作流程,充实和改进内控技术方法与手段,进一步提高监察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合法合规、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运作基金财产。
四、托管人报告
2007年度,基金托管人在天治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2007年度,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天治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2007年度,由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天治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五、审计报告
安永大华业字(2008)第069号
天治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天治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贵基金”)财务报表,包括200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2007年度的利润表及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基金管理人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贵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基金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基金200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7年度的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徐 艳
中国 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蒋燕华
2008年3月26日
六、财务会计报告
(一)年度会计报表
天治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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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附注 2007年12月31日 2006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 695,441.04 494,729.72
结算备付金 849,532.981.01 9,880,395.57
存出保证金 5,593,871.77 750,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2 6,730,762,054.96 80,088,382.69
其中:股票投资 6,720,742,839.75 80,088,382.69
债券投资 10,019,215.21 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0.00 0.00
衍生金融资产 3 3,574,387.07 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0.00 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201,910,112.18 0.00
应收利息 4 407,501.82 4,020.23
应收股利 0.00 0.00
应收申购款 57,164,263.40 2,189,904.95
其他资产 5 239,564.64 186,528.21
资产总计 7,849,880,177.89 93,593,961.37
负债:
短期借款 0.00 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0.00 0.00
衍生金融负债 0.00 0.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0.00 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0.00 0.00
应付赎回款 25,991,385.31 430,469.98
应付管理人报酬 6,640,953.96 74,285.53
应付托管费 1,383,532.09 15,476.15
应付交易费用 6 16,260,248.84 286,414.09
应交税费 0.00 0.00
应付利息 0.00 0.00
应付利润 0.00 0.00
其他负债 7 1,224,754.50 831,622.39
负债合计 51,500,874.70 1,638,268.14
持有人权益:
实收基金 8 4,324,895,594.21 80,765,647.10
未分配利润 9 3,473,483,708.98 11,190,046.13
持有人权益合计 7,798,379,303.19 91,955,693.23
负债及持有人权益总计 7,849,880,177.89 93,593,96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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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治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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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附注 2007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 2006年1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
006年12月31日
一、收入 708,963,964.31 68,738,696.07
1、利息收入 7,845,467.50 1,045,658.4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842,522.24 432,633.68
债券利息收入 2,945.26 438,921.78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0.00 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0.00 174,103.00
2、投资收益 450,234,680.90 57,854,853.4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0 444,410,288.53 56,459,990.83
债券投资收益 11 5,000.00 -266,036.7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0.00 0.00
衍生工具收益 12 0.00 113,650.00
股利收益 5,819,392.37 1,547,249.43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3 246,889,838.35 9,376,480.07
4、其他收入 14 3,993,977.56 461,704.07
二、费用 203,496,095.86 6,555,775.34
1、管理人报酬 24,568,624.40 1,674,751.00
2、托管费 5,118,463.35 348,906.48
3、交易费用 15 173,296,318.62 4,076,069.07
4、利息支出 0.00 5,993.81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0.00 5,993.81
5、其他费用 16 512,689.49 450,054.98
其中:信息披露费 363,836.13 353,471.79
审计费用 70,000.00 80,000.00
三、利润总额 505,467,868.45 62,182,92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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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治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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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07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80,765,647.10 11,190,046.13 91,955,693.2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505,467,868.45 505,467,868.4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4,244,129,947.11 3,023,484,955.24 7,267,614,902.35
动数:
其中:1.基金申购款 6,353,782,964.69 4,124,454,167.63 10,478,237,132.32
2.基金赎回款 -2,109,653,017.58 -1,100,969,212.39 -3,210,622,229.9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 -66,659,160.84 -66,659,160.84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324,895,594.21 3,473,483,708.98 7,798,379,3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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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06年1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13,493,538.86 0.00 313,493,538.8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62,182,920.73 62,182,920.7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232,727,891.76 -22,653,541.97 -255,381,433.73
动数:
其中:1.基金申购款 95,829,645.41 18,067,351.19 113,896,996.60
2.基金赎回款 -328,557,537.17 -40,720,893.16 -369,278,430.3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 -28,339,332.63 -28,339,332.63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80,765,647.10 11,190,046.13 91,955,69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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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度会计报表附注
1、基金基本情况
天治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34号文《关于同意天治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06年1月20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313,493,538.86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上市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人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各类股票、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以股票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运用“核心-卫星”策略,将一部分基金资产(核心组合)用于跟踪新华富时中国A200指数,控制投资组合相对于市场的风险,获取市场平均水平的收益;一部分资产(卫星组合)优选中小型成长公司股票进行主动投资,追求超越市场平均水平的收益。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范围为:股票60%-95%(核心组合55%-65%,卫星组合35%-45%);债券0%-40%,现金以及短期金融工具不低于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新华富时中国A 全指×75%+新华富时中国国债指数×25%。
2007年10月15日(拆分日),本基金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基金进行了基金份额拆分。拆分前,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9512元,根据基金份额拆分公式,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第9位以后舍去)为1.95123788。本基金管理人于拆分日,按照1:1.95123788的拆分比例对本基金进行拆分。拆分后,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0000元,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0.5125元。
2、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
2.1编制基金会计报表所遵循的主要会计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相关规定而编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监会计字[2006]23号《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及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本基金自2007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本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对要求追溯调整的项目在相关会计年度进行了追溯调整,并对财务报表进行了重新表述,具体影响参见附注3。
可比年度财务报表的列报方式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了重述。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0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2.2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2.3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2.4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A.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B.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第(4)点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3)衍生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衍生金融工具主要系认股权证。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4)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基金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5)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2.5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
本基金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上市流通的股票按估值日该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证券,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2)未上市的股票的估值
A.送股、转增股、公开增发新股或配股的股票,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B.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2007年7月1日前,按其成本价估值;2007年7月1日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其成本价计算;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C.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估值
根据证监会基金部通知[2006]37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风险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11月13日前投资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按估值日该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证券,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2006年11月13日后投资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按以下方法估值:
a.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采用在证券交易所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b.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处理;
(3)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净价估值;
(4)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该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估值;
(5)未上市债券和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2007年7月1日前,以不含息价格计价,按成本估值;2007年7月1日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
(6)上市流通的认股权证按估值日该权证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权证,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7)未上市流通的认股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
(8)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证,2007年7月1日前,从配股除权日到配股确认日止,按收盘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如果收盘价等于或低于配股价,则估值额为零;2007年7月1日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9)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日前,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债券报价和权证报价分别确定当日债券和权证的估值;自上市日起,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3)、(4)、(6)中相关原则进行估值;
(10)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11)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2.6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基金,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本基金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2007年7月1日前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2007年7月1日起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
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股票复牌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债券投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2007年7月1日前,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2007年7月1日起,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买入未上市债券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2007年7月1日前,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2007年7月1日起,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总额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
卖出未上市债券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2007年7月1日前,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投资收益;2007年7月1日起,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
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2007年7月1日前,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2007年7月1日起,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后入账;
配股权证及由股权分置改革而被动获得的权证,在确认日记录所获分配的权证数量,该等权证初始成本为零;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出售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债券和权证的报价计算出两者分别占面值的比例,分别确认债券和权证分别应承担的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回购协议
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2007年7月1日前,以融资金额列示,按融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利息;2007年7月1日起,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2.7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2007年7月1日前,按协议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2007年7月1日起,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股票投资收益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6)债券投资收益:
卖出交易所上市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并按成交金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债券:2007年7月1日前,于实际收到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2007年7月1日起,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衍生工具投资收益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8)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2.8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2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卖出回购证券支出,2007年7月1日前,按协议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2007年7月1日起,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2007年7月1日前,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五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2007年7月1日起,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2.9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基金份额拆分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拆分日根据拆分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比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2.10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于2007年7月1日之前,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在持有人权益中“未实现利得/(损失)”科目中核算;已实现损益平准金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自2007年7月1日起,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2.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①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有关规定制定,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50%;
③基金投资当期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④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⑤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⑥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投资者只能选择现金分红;本基金分红的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人选择红利再投资时,分配的基金收益以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自动转换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⑦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如附注2.1所述,本基金自2007年7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因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而发生的会计政策变更,本基金按照有关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采用下述方法进行处理。
(1)采用追溯调整法核算的会计政策变更
A.将所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权证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调整账面价值,且将原计入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采用未来适用法的会计政策变更
除上面(1)所述的采用追溯调整法的会计政策变更以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对因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而产生的对于某些金融工具的成本收益核算方法或估值方法的变更因不切实可行而采用未来适用法,具体参见附注2.5到2.10。
4、税项
(1)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1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自2005年1月24日起,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7]84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率的通知》的规定,自2007年5月30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1‰调整为3‰;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投资收益,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及债券的利息等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等在向基金派发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关联方关系及关联方交易
5.1.关联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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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关系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
吉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吉林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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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关联方交易
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5.2.1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2007年度及自2006年1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6年12月31日止期间未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交易。
5.2.2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2007年度及自2006年1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6年12月31日止期间未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债券交易。
5.2.3 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报酬
(1)基金管理人报酬——基金管理费
A、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2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B、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二日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
年初余额 本年计提 本年支付 年末余额
2007年度 74,285.53 24,568,624.40 18,001,955.97 6,640,953.96
2006年1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6年12月31日止期 1,674,751.00 1,600,465.47 74,285.53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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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托管人报酬——基金托管费
A、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B、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二日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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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余额 本年计提 本年支付 年末余额
2007年度 15,476.15 5,118,463.35 3,750,407.41 1,383,532.09
2006年1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6年12月31日止期 348,906.48 333,430.33 15,476.15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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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产生的利息收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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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07-12-31 2006-12-31
银行存款余额 695,441.04 494,729.72
项目 2007年度 2006年1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6
年12月31日止期间
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 18,541.38 61,469.75
━━━━━━━━━━━━━━━━━━━━━━━━━━━━━━━━━━━━━━━━━━━━━━━━━━━━━━━━━━━━
5.2.5 关联方持有基金份额
(1)基金管理人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
项目 2007年度 2006年1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6
年12月31日期间
年初持有基金份额 0.00 0.00
加:本年申购/转入 22,837,501.43 0.00
其中:基金分红再投资 0.00 0.00
本年拆分 0.00 0.00
减:本年赎回/转出 0.00 0.00
年末持有实收基金 22,837,501.43 0.00
占年末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0.27% 0.00
交易费用 1,200.00 0.00
━━━━━━━━━━━━━━━━━━━━━━━━━━━━━━━━━━━━━━━━━━━━━━━━━━━━━━━━━━━━
(2)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于2007年及2006年年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6、重要报表项目说明
(1)银行存款 单位:元
━━━━━━━━━━━━━━━━━━━━━━━━━━━━━━━━━━━━━━━━━━━━━━━━━━━━━━━━━━━━
项目 2007年12月31日 2006年12月31日 &nb
基金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8年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目 录
一、基金简介 3
二、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收益分配情况 4
三、管理人报告 6
四、托管人报告 8
五、审计报告 9
六、财务会计报告 10
七、投资组合报告 31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46
九、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47
十、重大事件揭示 47
十一、备查文件目录 51
一、基金简介
(一)基金基本资料
基金名称:天治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天治核心
交易代码:16350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上市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1月20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8,438,813,409.8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07年7月30日
(二)基金产品说明
基金投资目标:通过将部分资产投资于品质优良、成长潜力高于平均水平的中小型上市公司股票,并将部分资产用于复制大型上市公司股票指数(新华富时中国A200指数)的业绩表现,在控制相对市场风险的前提下,追求中长期的资本增值。
基金投资策略:本基金以股票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以“核心-卫星”策略作为股票投资的总体策略。“核心-卫星”策略是指将股票资产分为核心组合和卫星组合,核心组合通过跟踪指数进行被动投资,控制投资组合相对于市场的风险;卫星组合通过优选股票进行主动投资,追求超越市场平均水平的收益。本基金的核心组合用于跟踪大型公司股票指数(新华富时中国A200指数),卫星组合用于优选中小型成长公司股票。
业绩比较基准:新华富时中国A全指×75%+新华富时中国国债指数×2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具有中等风险、中高收益的股票型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介于大盘平衡型基金和小盘成长型基金之间。
(三)基金管理人
名 称: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市延平路83号501-50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复兴西路159号
邮政编码:200031
法定代表人:赵玉彪
信息披露负责人:张丽红
联系电话:021-64371155
传 真:021-64713618
电子信箱:zhanglh@chinanature.com.cn
(四)基金托管人
名 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信息披露负责人:张咏东
联系电话:021-68888917
传 真:021-58408836
电子信箱:zhangyd@bankcomm.com
(五)本年度报告的披露
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年度报告正文的基金管理人网址: www.chinanature.com.cn
本基金年度报告的置备地点: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六)会计师事务所
名 称: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23楼
(七)注册登记机构
名 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二、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收益分配情况
(一)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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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 2006年1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
日 006年12月31日
本期利润 505,467,868.45元 62,182,920.73元
本期利润扣减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后的净额 258,578,030.10元 52,806,440.66元
加权平均份额本期利润 0.2567元 0.4826元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2,544,006,696.56元 8,445,235.45元
期末可供分配份额利润 0.3015元 0.1046元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7,798,379,303.19元 91,955,693.23元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241元 1.1385元
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23.79% 43.13%
本期份额净值增长率 126.33% 75.78%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297.85% 7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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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二)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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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标 业绩比较基准收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1)-(3 (2)-(4
1) 准差(2) 益率(3) 标准差(4) ) )
过去三个月 -6.93% 1.46% -3.18% 1.42% -3.75% 0.04%
过去六个月 34.08% 1.66% 29.41% 1.53% 4.67% 0.13%
过去一年 126.33% 2.03% 120.24% 1.73% 6.09% 0.3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297.85% 1.72% 317.46% 1.45% -19.61% 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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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走势对比图
注: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在资产配置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净资产的60%-95%,其中,核心组合的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净值的55%-65%,卫星组合的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净值的35%-45%;债券投资比例为基金净资产的0%-40%,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等短期金融工具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5%。本基金自2006年1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六个月内,达到了本基金合同第17条规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因本基金于2007年10月15日实施了基金份额拆分,基金规模快速增长,根据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函【2007】91号《关于实施基金份额拆分后调整基金建仓期有关问题的复函》的精神,本基金的建仓期限延长三个月,到2008年1月15日,投资比例限制符合上述要求。
3、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历年收益率的对比
注:本图所列基金合同生效当年的净值增长率,系按当年实际存续期计算。
(三)收益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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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元) 备注
2007年度 4.500
2006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 5.600 2006年共分配二次
合计 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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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1、本基金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3年5月成立,注册资本1.3亿元,注册地为上海。公司股权结构为:吉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6.16%;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8.46%;吉林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38%。截至2007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共有四只开放式基金,除本基金外,另外三只基金—天治财富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合同分别于2004年6月29日、2005年1月12日、2006年7月5日生效。
2、基金经理简介
余明元先生:经济学博士,证券投资从业经验多年,曾任职于国元证券研发中心、投资部,期间主要从事证券分析、研究和投资管理等工作。2003年加入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证券研究和基金管理工作,现任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投资管理部总监兼天治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二)报告期内基金运作的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天治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基金运作。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三)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2007年,国内投资、消费和出口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宏观经济高位运行,人民币升值加速,经济通胀趋势明显。在国内经济高增长及资金流动性过剩的情况下,A股市场继续走出了大幅攀升行情。
2007年是我国股市快速发展的一年,上证综指从年初的2715点强势放量最高上涨至6124点,截至12月28日收盘的5261点,其涨幅达到90%。而深成指更是涨势惊人,截至年底收盘深成指涨幅达164%。其间,围绕人民币大幅升值和抵制通胀的资源类产品价格上涨、消费升级等主题,金融、地产、钢铁、有色、煤炭、食品饮料、商业等主流板块绩优蓝筹股出现较大的涨幅。5.30是整个全年的分水岭,之前投机盛行,题材股、低价股疯狂上涨。5.30之后市场回归理性,重回价值投值主题,绩优蓝筹股出现了大幅上涨的行情。
人民币升值和流动性过剩下的资源资产价值重估和人口红利下的消费升级,是我国股市现阶段较大的二个投资机会。把握国内经济运行方向和运行热点,2007年本基金将主要仓位重点配置在新华富时A200成份股中年内行业经营运行情况良好,业绩增长超过市场预期的如金融、房地产、煤炭、机械、有色、消费等盈利能力强成长性好的行业龙头公司上,另一部分投资到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独特盈利模式的高成长中小市值公司上。2007年本基金较好地把握了市场的投资热点,取得了较好的业绩,2007年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126.33%,高于业绩比较基准6.09个基点。
(四)2008年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展望
我们认识到,在经济高速发展、上市公司业绩向好,流动性过剩、场外入市资金过多,国内投资渠道缺乏、投资者投资热情高涨的大环境下,大盘震荡向上的牛市总体运行趋势短时期内不会改变。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影响进一步扩散、国内宏观调控加紧、股市单向扩容过快、市场估值过高、股指期货推出和大小非减持等可能成为大盘短期调整的因素。然而,短期调整改变不了股市中长期向上的运行格局。2008年经济景气背景下多数蓝筹上市公司实际盈利能力依然快速提升,人民币续写升值预期,经济增长方式向集约式、环保式转型,国内消费结构持续升级等等,这些都是国内股市2008年走好的基础。
鉴于以上影响大盘短期调整的因素出现在人民币持续升值、国内经济处于通胀初期、产业结构升级推动经济增长质量提高以及收入分配体系由国家向国民倾斜的大背景之中,我们在谨慎的同时,亦对明年尤其是上半年的经济形势与证券投资前景保持乐观。总体而言,我们将重点关注受益于升值、通胀、内需提升等主题投资机会,在行业配置上具体会关注本币升值所带来的资产重估、成本受益、购买力提升效应的行业,包括金融、地产、航空、品牌消费品;通胀初期受益的上游资源、能源、大宗原材料和下游的渠道,包括能源、矿产、钢铁等;增长确定性好、相对估值便宜和安全边际更高的行业,如工程机械、汽车、化工、航运等;同时继续关注央企整体上市、资产注入、新能源、节能减排、奥运经济带来的投资机会。
(五)内部监察报告
2007年度,本基金管理人在认真总结2006年度内部监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坚持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出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运营方面,通过完善公司制度、常规检查等方式积极开展工作,强化公司运营的合法合规性,督促各部门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基金运作方面,通过现场检查、电脑实时监控、人员询问、重点抽查等方式以及定期对基金进行量化风险分析和绩效评估并提供风险分析报告和绩效评估报告,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风险管理,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也保证了公司及旗下基金的合法合规运作,为公司各项业务开拓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随着我国基金业行业制度与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进一步加强了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刻领悟了监管机关的监管要求。通过公司内部培训与外部律师事务所职业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对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了业务与合规培训,使员工的业务水平、法律意识、风险意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通过及时制定、修订相关公司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的内部控制制度》、《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了公司内部控制能力,为公司运营及基金运作提供了规范性的保障。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基金的运作合法合规,充分维护和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不断完善和优化操作流程,充实和改进内控技术方法与手段,进一步提高监察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合法合规、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运作基金财产。
四、托管人报告
2007年度,基金托管人在天治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2007年度,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天治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2007年度,由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天治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五、审计报告
安永大华业字(2008)第069号
天治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天治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贵基金”)财务报表,包括200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2007年度的利润表及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基金管理人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贵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基金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基金200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7年度的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徐 艳
中国 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蒋燕华
2008年3月26日
六、财务会计报告
(一)年度会计报表
天治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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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附注 2007年12月31日 2006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 695,441.04 494,729.72
结算备付金 849,532.981.01 9,880,395.57
存出保证金 5,593,871.77 750,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2 6,730,762,054.96 80,088,382.69
其中:股票投资 6,720,742,839.75 80,088,382.69
债券投资 10,019,215.21 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0.00 0.00
衍生金融资产 3 3,574,387.07 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0.00 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201,910,112.18 0.00
应收利息 4 407,501.82 4,020.23
应收股利 0.00 0.00
应收申购款 57,164,263.40 2,189,904.95
其他资产 5 239,564.64 186,528.21
资产总计 7,849,880,177.89 93,593,961.37
负债:
短期借款 0.00 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0.00 0.00
衍生金融负债 0.00 0.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0.00 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0.00 0.00
应付赎回款 25,991,385.31 430,469.98
应付管理人报酬 6,640,953.96 74,285.53
应付托管费 1,383,532.09 15,476.15
应付交易费用 6 16,260,248.84 286,414.09
应交税费 0.00 0.00
应付利息 0.00 0.00
应付利润 0.00 0.00
其他负债 7 1,224,754.50 831,622.39
负债合计 51,500,874.70 1,638,268.14
持有人权益:
实收基金 8 4,324,895,594.21 80,765,647.10
未分配利润 9 3,473,483,708.98 11,190,046.13
持有人权益合计 7,798,379,303.19 91,955,693.23
负债及持有人权益总计 7,849,880,177.89 93,593,96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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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治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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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附注 2007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 2006年1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
006年12月31日
一、收入 708,963,964.31 68,738,696.07
1、利息收入 7,845,467.50 1,045,658.4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842,522.24 432,633.68
债券利息收入 2,945.26 438,921.78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0.00 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0.00 174,103.00
2、投资收益 450,234,680.90 57,854,853.4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0 444,410,288.53 56,459,990.83
债券投资收益 11 5,000.00 -266,036.7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0.00 0.00
衍生工具收益 12 0.00 113,650.00
股利收益 5,819,392.37 1,547,249.43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3 246,889,838.35 9,376,480.07
4、其他收入 14 3,993,977.56 461,704.07
二、费用 203,496,095.86 6,555,775.34
1、管理人报酬 24,568,624.40 1,674,751.00
2、托管费 5,118,463.35 348,906.48
3、交易费用 15 173,296,318.62 4,076,069.07
4、利息支出 0.00 5,993.81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0.00 5,993.81
5、其他费用 16 512,689.49 450,054.98
其中:信息披露费 363,836.13 353,471.79
审计费用 70,000.00 80,000.00
三、利润总额 505,467,868.45 62,182,92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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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治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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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07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80,765,647.10 11,190,046.13 91,955,693.2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505,467,868.45 505,467,868.4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4,244,129,947.11 3,023,484,955.24 7,267,614,902.35
动数:
其中:1.基金申购款 6,353,782,964.69 4,124,454,167.63 10,478,237,132.32
2.基金赎回款 -2,109,653,017.58 -1,100,969,212.39 -3,210,622,229.9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 -66,659,160.84 -66,659,160.84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324,895,594.21 3,473,483,708.98 7,798,379,3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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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06年1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13,493,538.86 0.00 313,493,538.8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62,182,920.73 62,182,920.7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232,727,891.76 -22,653,541.97 -255,381,433.73
动数:
其中:1.基金申购款 95,829,645.41 18,067,351.19 113,896,996.60
2.基金赎回款 -328,557,537.17 -40,720,893.16 -369,278,430.3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 -28,339,332.63 -28,339,332.63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80,765,647.10 11,190,046.13 91,955,69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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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度会计报表附注
1、基金基本情况
天治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34号文《关于同意天治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06年1月20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313,493,538.86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上市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人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各类股票、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以股票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运用“核心-卫星”策略,将一部分基金资产(核心组合)用于跟踪新华富时中国A200指数,控制投资组合相对于市场的风险,获取市场平均水平的收益;一部分资产(卫星组合)优选中小型成长公司股票进行主动投资,追求超越市场平均水平的收益。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范围为:股票60%-95%(核心组合55%-65%,卫星组合35%-45%);债券0%-40%,现金以及短期金融工具不低于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新华富时中国A 全指×75%+新华富时中国国债指数×25%。
2007年10月15日(拆分日),本基金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基金进行了基金份额拆分。拆分前,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9512元,根据基金份额拆分公式,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第9位以后舍去)为1.95123788。本基金管理人于拆分日,按照1:1.95123788的拆分比例对本基金进行拆分。拆分后,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0000元,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0.5125元。
2、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
2.1编制基金会计报表所遵循的主要会计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相关规定而编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监会计字[2006]23号《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及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本基金自2007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本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对要求追溯调整的项目在相关会计年度进行了追溯调整,并对财务报表进行了重新表述,具体影响参见附注3。
可比年度财务报表的列报方式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了重述。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0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2.2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2.3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2.4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A.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B.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第(4)点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3)衍生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衍生金融工具主要系认股权证。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4)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基金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5)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2.5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
本基金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上市流通的股票按估值日该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证券,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2)未上市的股票的估值
A.送股、转增股、公开增发新股或配股的股票,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B.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2007年7月1日前,按其成本价估值;2007年7月1日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其成本价计算;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C.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估值
根据证监会基金部通知[2006]37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风险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11月13日前投资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按估值日该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证券,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2006年11月13日后投资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按以下方法估值:
a.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采用在证券交易所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b.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处理;
(3)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净价估值;
(4)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该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估值;
(5)未上市债券和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2007年7月1日前,以不含息价格计价,按成本估值;2007年7月1日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
(6)上市流通的认股权证按估值日该权证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权证,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7)未上市流通的认股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
(8)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证,2007年7月1日前,从配股除权日到配股确认日止,按收盘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如果收盘价等于或低于配股价,则估值额为零;2007年7月1日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9)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日前,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债券报价和权证报价分别确定当日债券和权证的估值;自上市日起,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3)、(4)、(6)中相关原则进行估值;
(10)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11)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2.6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基金,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本基金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2007年7月1日前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2007年7月1日起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
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股票复牌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债券投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2007年7月1日前,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2007年7月1日起,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买入未上市债券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2007年7月1日前,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2007年7月1日起,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总额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
卖出未上市债券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2007年7月1日前,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投资收益;2007年7月1日起,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
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2007年7月1日前,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2007年7月1日起,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后入账;
配股权证及由股权分置改革而被动获得的权证,在确认日记录所获分配的权证数量,该等权证初始成本为零;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出售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债券和权证的报价计算出两者分别占面值的比例,分别确认债券和权证分别应承担的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回购协议
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2007年7月1日前,以融资金额列示,按融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利息;2007年7月1日起,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2.7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2007年7月1日前,按协议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2007年7月1日起,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股票投资收益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6)债券投资收益:
卖出交易所上市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并按成交金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债券:2007年7月1日前,于实际收到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2007年7月1日起,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衍生工具投资收益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8)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2.8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2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卖出回购证券支出,2007年7月1日前,按协议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2007年7月1日起,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2007年7月1日前,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五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2007年7月1日起,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2.9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基金份额拆分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拆分日根据拆分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比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2.10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于2007年7月1日之前,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在持有人权益中“未实现利得/(损失)”科目中核算;已实现损益平准金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自2007年7月1日起,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2.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①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有关规定制定,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50%;
③基金投资当期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④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⑤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⑥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投资者只能选择现金分红;本基金分红的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人选择红利再投资时,分配的基金收益以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自动转换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⑦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如附注2.1所述,本基金自2007年7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因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而发生的会计政策变更,本基金按照有关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采用下述方法进行处理。
(1)采用追溯调整法核算的会计政策变更
A.将所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权证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调整账面价值,且将原计入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采用未来适用法的会计政策变更
除上面(1)所述的采用追溯调整法的会计政策变更以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对因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而产生的对于某些金融工具的成本收益核算方法或估值方法的变更因不切实可行而采用未来适用法,具体参见附注2.5到2.10。
4、税项
(1)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1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自2005年1月24日起,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7]84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率的通知》的规定,自2007年5月30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1‰调整为3‰;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投资收益,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及债券的利息等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等在向基金派发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关联方关系及关联方交易
5.1.关联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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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关系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
吉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吉林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5.2 关联方交易
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5.2.1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2007年度及自2006年1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6年12月31日止期间未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交易。
5.2.2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2007年度及自2006年1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6年12月31日止期间未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债券交易。
5.2.3 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报酬
(1)基金管理人报酬——基金管理费
A、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2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B、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二日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
年初余额 本年计提 本年支付 年末余额
2007年度 74,285.53 24,568,624.40 18,001,955.97 6,640,953.96
2006年1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6年12月31日止期 1,674,751.00 1,600,465.47 74,285.53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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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托管人报酬——基金托管费
A、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B、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二日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
年初余额 本年计提 本年支付 年末余额
2007年度 15,476.15 5,118,463.35 3,750,407.41 1,383,532.09
2006年1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6年12月31日止期 348,906.48 333,430.33 15,476.15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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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产生的利息收入如下:
━━━━━━━━━━━━━━━━━━━━━━━━━━━━━━━━━━━━━━━━━━━━━━━━━━━━━━━━━━━━
项目 2007-12-31 2006-12-31
银行存款余额 695,441.04 494,729.72
项目 2007年度 2006年1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6
年12月31日止期间
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 18,541.38 61,469.75
━━━━━━━━━━━━━━━━━━━━━━━━━━━━━━━━━━━━━━━━━━━━━━━━━━━━━━━━━━━━
5.2.5 关联方持有基金份额
(1)基金管理人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
项目 2007年度 2006年1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6
年12月31日期间
年初持有基金份额 0.00 0.00
加:本年申购/转入 22,837,501.43 0.00
其中:基金分红再投资 0.00 0.00
本年拆分 0.00 0.00
减:本年赎回/转出 0.00 0.00
年末持有实收基金 22,837,501.43 0.00
占年末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0.27% 0.00
交易费用 1,200.00 0.00
━━━━━━━━━━━━━━━━━━━━━━━━━━━━━━━━━━━━━━━━━━━━━━━━━━━━━━━━━━━━
(2)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于2007年及2006年年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6、重要报表项目说明
(1)银行存款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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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07年12月31日 2006年12月31日 &n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