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08-27 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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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经理: 杜海涛 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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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强债A:2007年年度报告摘要
| 基金简称:工银强债 基金代码:A类:485105 B类:485005 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_二OO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8年3月1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第一章 基金简介 (一)基金基本资料 1、基金简称: 工银强债 2、基金交易代码: A类:485105 B类:485005 3、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4、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7年5月11日 5、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A 类: 4,629,074,340.53份 B 类: 2,561,624,388.34份 6、基金合同存续期: 无 7、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无 8、上市日期: 无 (二)基金产品说明 1、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与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基金资产波动性低于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获得超过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业绩。 2、投资策略: 在确定的利率策略和期限结构、类属配置策略下,通过固定收益产品的投资来获取稳定的收益。同时适当参与新股发行申购及增发新股申购等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为基金持有人增加收益,实现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3、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新华雷曼中国综合债券指数。 4、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三)基金管理人 1、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信息披露负责人: 夏洪彬 3、联系电话: 010-65179888 4、传真: 010-85159158 5、电子邮箱: 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四)基金托管人 1、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信息披露负责人: 尹东 3、联系电话: 010-67595003 4、传真: 010-66275853 5、电子邮箱: yindong@ccb.cn (五)信息披露 登载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icbcc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置备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第二章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收益分配情况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一、 主要会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序号 主要财务指标 2007年5月1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A类 B类 1 本期利润 459,813,460.48 291,146,046.53 2 本期利润扣减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后的净额 161,893,208.64 94,864,607.85 3 加权平均份额本期利润 0.1413 0.1264 4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08,664,581.77 52,805,114.39 5 期末可供分配份额利润 0.0235 0.0206 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140,433,110.47 2,836,999,513.70 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105 1.1075 8 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3.24% 11.92% 9 本期份额净值增长率 13.07% 12.77% 10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13.07% 12.77%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7年5月11日 二、 基金净值表现 1、 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1)工银强债A 阶段 净值增长率(1)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4) (1)-(3) (2)-(4) 过去三个月 5.13% 0.57% 0.41% 0.09% 4.72% 0.48% 过去六个月 11.92% 0.42% 0.98% 0.08% 10.94% 0.34%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3.07% 0.37% -0.79% 0.08% 13.86% 0.29% (2)工银强债B 阶段 净值增长率(1)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4) (1)-(3) (2)-(4) 过去三个月 5.02% 0.57% 0.41% 0.09% 4.61% 0.48% 过去六个月 11.69% 0.42% 0.98% 0.08% 10.71% 0.34%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2.77% 0.37% -0.79% 0.08% 13.56% 0.29%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7年5月11日 2、本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变动情况,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比较: 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7年5月1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07年5月11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三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二条(三)投资范围、(八)投资限制中规定的各项比例。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类资产(含可转换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投资于可转换债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只进行首次发行及增发新股投资,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 3、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比较: 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历史收益率的对比图 三、 过往三年每年的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单位: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备注 2007年 0.2000 本基金第一次分红 合计 0.2000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7年5月11日 第三章 管理人报告 第一节: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一、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21日,是我国第一家由银行直接发起设立并控股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在北京。本基金管理人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团队制"的投资管理模式,投资团队由资深的基金经理与研究员组成,具有丰富的基金投资管理经验。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公司旗下管理6只开放式基金--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基金、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基金、工银瑞信稳健成长股票型基金、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基金和工银瑞信红利股票型基金;公司管理的资产规模约583亿元人民币。 2007年10月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获准开展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11月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获得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2008年2月份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2008年2月份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基金获准成立。 二、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杜海涛先生,毕业于复旦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7年7月至2002年10月,任职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债券与金融工程研究员。2002年10月至2003年6月,任职于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经理助理。2003年6月至2006年3月,任职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研究员、招商现金增值基金基金经理。2005年5月至2006年3月,担任招商现金增值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4月至今,任职于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6年9月至今,担任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07年5月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 第二节:对报告期内基金运作的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第三节: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与解释 (1) 行情回顾及运作分析 07年宏观经济走势总体偏快:具体表现为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高位运行、货币信贷增速偏快、贸易失衡加剧、物价指数不断走高,同时房价以及股市涨幅较大。为防止宏观经济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物价由结构性上涨转为全面通胀、防止楼市和股市的泡沫,央行先后10次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累计5.5个百分点,6次调整存贷款基准利率,同时央行还启用了特种存款以回笼市场过多的流动性;另外,财政部发行了1.55万亿元的特别国债,其中1.35万亿元面向央行发行,丰富了央行回笼流动性的工具手段。 受紧缩货币政策的影响,07年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在全面上行过程中变得更加扁平。其中主要原因在于随着长端品种收益率的不断上涨,已经达到了配置型机构的目标收益率区间,尤其是长期国债的利率相对于商业银行中长期贷款已经显现了一定的投资价值;中短期利率收连续加息以及数量紧缩的影响,收益率上性幅度较大。另外,07年下半年大盘股的发行也加剧了短期货币市场利率的波动,由此给中短期债带来了较大的调整压力。 07年信用市场扩容较快,短期融资券市场和企业债扩容均有所加速,公司债也破土而出;但是在货币紧缩的大环境下,07年信用利差也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 各品种收益率曲线的变动如下表: 数据来源:chinabond 工银瑞信 工银强债成立于07年5月11日,当日基于我们对债券市场走势的分析判断,以及下半年大盘股发行较多的特点;基金债券配置的主要目标首要是融资效率以提升基金打新股的收益率,同时防范利率风险。四季度基金适度减持了股票仓位。 (2) 本基金业绩表现 07年5月11日至年底,工银强债A实现了13.07%的业绩增长,工银强债B实现了12.77%的业绩增长。 第四节: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等的简要展望 展望08年经济形势,我们认为: 美国经济减速、人民币升值等因素对出口会形成一定的负面冲击;但是内需以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可以局部弥补出口减速对于GDP的负面影响;总体上来看,GDP相对07年会略有减速。 物价方面并不是很乐观,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粮食供求处于紧平衡状态;尤其是石油价格的进一步上扬,刺激了生物乙醇技术的推广,从而加剧玉米等农产品价格的上涨;生产要素价格改革也将引发非食品类价格的上行压力;石油价格高位运行也加剧工业品价格的上涨压力。 就货币政策来看,0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今年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是"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转为全面性通胀",同时也给货币政策的基调定位"紧缩"。我们分析,紧缩的货币政策将会更多依赖于行政性调控以及窗口指导;同时辅助于数量紧缩和价格紧缩政策。但是我们认为数量和价格的紧缩很难超越07年水平。另外,外汇占款以及流动性过剩的局面很难逆转。 在通胀预期、政策预期以及债券市场供求的影响下,我们认为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将会在上行过程中进一步扁平;信用利差将会在扩容过程中进一步拉大。就市场把握来看,长期国债战略性机会悄然临近,中短期债券受加息以及紧缩性政策影响仍将有较大大的上行空间,货币市场利率受大盘股发行影响波动仍将会很大。 工银强债将会在债券投资方面继续采取谨慎的投资策略,通过灵活配置提升新股申购效率。选择性地持有部分中签股票中的行业龙头企业,以获取长期增强收益。 第五节:基金内部监察报告 (一)认真履行依法监督检查职责,促进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性和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 1、严格事前的监督审查,保障业务开展的合法合规性和风险控制。对基金募集和持续营销、基金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等方面都进行了事先的合法合规性审核工作。 2、进行重点业务的事中监控,主要是对投资交易活动和重大投诉和处理情况进行监控,并作必要的合法合规性和风险情况进行提示和督促改进。 3、定期对基金各项业务开展的执行内部规章制度、合规控制和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系统全面的检查和评价,并及时督促业务部门改进存在的问题。 (二) 督促公司及时制定、更新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 (三) 加强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培训,促进公司合规文化的建设 1、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培训。 2、每当新法规出台时,及时向公司员工发送并对有关新法规的主要条款进行解释。 3、年底,组织员工签署合规声明,增强对员工的合规要求,促进员工合规意识的提升。 (四)依照法规和公司章程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保障董事会对公司和基金合规运作和风险控制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四章 托管人报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基金基金合同》和《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基金托管协议》,托管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基金(以下简称工银强债基金)。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工银强债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工银强债基金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由工银强债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五章 审计报告 本基金2007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出具了安永华明(2008)审字第60438506_A08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六章 财务会计报告 第一节:基金会计报表 一、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07-12-31 银行存款 83,297,902.37 结算备付金 23,690,741.25 存出保证金 250,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7,865,660,213.22 其中:股票投资 971,431,245.82 债券投资 6,894,228,967.4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10,739,515.4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950,001,12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838,080.93 应收利息 79,986,386.75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39,647,081.67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9,054,111,041.65 负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000,000,000.00 应付赎回款 69,570,610.67 应付管理人报酬 3,776,434.17 应付托管费 1,258,811.39 应付销售服务费 945,309.66 应付交易费用 541,721.72 应交税费 应付利息 应付利润 其他负债 585,529.87 负债合计: 1,076,678,417.4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190,698,728.87 未分配利润 786,733,895.30 所有者权益合计: 7,977,432,624.17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9,054,111,041.65 A类 基金份额净值: 1.1105元 基金总份额: 4,629,074,340.53份 B类 基金份额净值: 1.1075元 基金总份额: 2,561,624,388.34份 二、 利润表(单位:元) 2007年5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07年12月31日 一、收入 838,447,295.32 1.利息收入 93,402,142.5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0,413,347.14 债券利息收入 78,364,904.64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4,623,846.78 其他利息收入 44.00 2.投资收益 249,140,227.0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282,421,284.29 债券投资收益 -39,393,742.8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6,107,373.28 股利收益 5,312.25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94,201,690.52 4.其他收入 1,703,235.23 二、费用 87,487,788.31 1、管理人报酬 22,829,181.37 2、托管费 7,609,727.13 3、销售服务费 6,271,207.89 4、交易费用 2,792,225.60 5、利息支出 47,552,722.21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47,552,722.21 6、其他费用 432,724.11 三、利润总额 750,959,507.01 3、基金净值变动表(单位:元) 项目 2007年5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7年12月31日 A类基金 B类基金 合计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289,410,176.86 - 1,289,410,176.86 2,391,497,326.56 - 2,391,497,326.56 3,680,907,503.42 - 3,680,907,503.4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459,813,460.48 459,813,460.48 - 291,146,046.53 291,146,046.53 - 750,959,507.01 750,959,507.0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3,339,664,163.67 136,131,584.20 3,475,795,747.87 170,127,061.78 37,061,899.69 207,188,961.47 3,509,791,225.45 173,193,483.89 3,682,984,709.34 其中:1. 基金申购款 4,612,818,655.33 215,407,731.60 4,828,226,386.93 4,402,777,837.50 287,740,248.53 4,690,518,086.03 9,015,596,492.83 503,147,980.13 9,518,744,472.96 2. 基金赎回款 -1,273,154,491.66 -79,276,147.40 -1,352,430,639.06 -4,232,650,775.72 -250,678,348.84 -4,483,329,124.56 -5,505,805,267.38 -329,954,496.24 -5,835,759,763.6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 -84,586,274.74 -84,586,274.74 - -52,832,820.86 -52,832,820.86 - -137,419,095.60 -137,419,095.60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629,074,340.53 511,358,769.94 5,140,433,110.47 2,561,624,388.34 275,375,125.36 2,836,999,513.70 7,190,698,728.87 786,733,895.30 7,977,432,624.17 第二节:会计报表附注 一、本基金的基本情况 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117号文《关于同意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于2007年4月25日至2007年5月9日以A、B两种类型同时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发售,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07)验字第 60438506_A01 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07年5月11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A类基金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或赎回时收取后端认购、申购费用及赎回费用;B类基金不收取前端或后端认购、申购费用及赎回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根据《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募集资金利息在全部认购期结束时归入投资者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工银强债基金A类收到首次募集扣除前端认购费后的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289,116,140.82元,折合1,289,116,140.82份基金份额;募集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294,036.04元,折合294,036.04份基金份额;以上收到的实收基金共计人民币1,289,410,176.86元,折合1,289,410,176.86份基金份额。工银强债基金B类已收到首次募集金额为人民币2,390,951,874.86元,折合2,390,951,874.86份基金份额;募集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545,451.70元,折合545,451.70份基金份额;以上收到的实收基金共计人民币2,391,497,326.56元,折合2,391,497,326.56份基金份额。工银强债基金A类及B类收到的实收基金合计人民币3,680,907,503.42元,折合3,680,907,503.42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类资产(含可转换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只参与首次发行及增发新股投资,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新华雷曼中国综合债券指数。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而编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监会计字[2006]23号《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及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本基金自2007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本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对要求追溯调整的项目在相关会计年度进行了追溯调整,并对财务报表进行了重新表述,具体影响参见附注三、(十三)。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0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7年5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7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 (一)编制基金会计报表所遵循的主要会计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关于2007年证券投资基金年度报告编制及披露相关问题的通知》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而编制。 (二)会计年度。 自公历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7年5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7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 (三)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记账单位为元。 (四)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a.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b.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第(4)点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3)衍生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衍生金融工具主要系认股权证。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4)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基金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5)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五)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基金的记账基础为权责发生制。 (六)金融工具的估值原则及方法。 1. 估值对象为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债券和权证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2. 本基金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 上市流通的股票按估值日该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证券,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2). 未上市的股票的估值 A. 送股、转增股、公开增发新股或配股的股票,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B. 首次公开发行的未上市股票,按其成本价计量;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C. 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估值 根据中国证监会基金部通知[2006]37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风险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11月13日前投资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按估值日该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证券,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2006年11月13日后投资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按以下方法估值: a.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采用在证券交易所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b.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估值。 (3). 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净价估值; (4). 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该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估值; (5). 未上市债券和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2007年7月1日前,以不含息价格计价,按成本估值;2007年7月1日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 (6). 上市流通的认股权证按估值日该权证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权证,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7). 未上市流通的认股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 (8). 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证,2007年7月1日前,从配股除权日到配股确认日止,按收盘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如果收盘价等于或低于配股价,则估值额为零;2007年7月1日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9). 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日前,采用估值技术分别对债券和权证进行估值;自上市日起,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3)、(4)、(6)中相关原则进行估值; (10).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11).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七)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基金,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本基金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2007年7月1日前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2007年7月1日起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取得时发生的相关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股票复牌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 债券投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2007年7月1日前,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2007年7月1日起,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取得时发生的相关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价款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未上市债券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2007年7月1日前,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2007年7月1日起,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实际成交价款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应支付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记入当期损益;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 卖出未上市债券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2007年7月1日前,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投资收益;2007年7月1日起,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 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 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2007年7月1日前,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2007年7月1日起,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取得时发生的相关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配股权证及由股权分置改革而被动获得的权证,在确认日记录所获分配的权证数量,该等权证初始成本为零;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出售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 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确认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 回购协议 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2007年7月1日前,以协议金额列示,按协议金额及约定利率,在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利息;2007年7月1日起,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八)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资产支持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资产支持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2007年7月1日前,按协议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2007年7月1日起,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股票投资收益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6. 债券投资收益: (1) 卖出交易所上市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并按成交金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2) 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债券:2007年7月1日前,于实际收到价款时确认债券投资收益;2007年7月1日起,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 衍生工具投资收益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8.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九)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 A类、B类基金管理费均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6%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 A类、B类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 A类基金不收取销售服务费,B类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的B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4.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2007年7月1日前,按协议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2007年7月1日起,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2007年7月1日前,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五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2007年7月1日起,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十)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十一)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于2007年7月1日之前,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在持有人权益中"未实现利得/(损失)"科目中核算;已实现损益平准金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自2007年7月1日起,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十二)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B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6.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7.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8.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 9.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四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80%; 10.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B类 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该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分红除权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 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前端申购费或后端申购费。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同一基金的同一费用类别(前收费或后收费)可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11.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三)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如附注二所述,本基金自2007年7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因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而发生的会计政策变更,本基金按照有关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采用下述方法进行处理。 1.采用追溯调整法核算的会计政策变更 (1)将所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权证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调整账面价值,且将原计入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采用未来适用法的会计政策变更 除上面1所述的采用追溯调整法的会计政策变更以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对因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而产生的对于某些金融工具的成本收益核算方法或估值方法的变更因不切实可行而采用未来适用法,具体参见附注三的(六)到(九)。 四、税项 (一) 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1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自2005年1月24日起,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7]84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率的通知》的规定,自2007年5月30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1‰调整为3‰;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二)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三)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债券的利息等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等在向基金派发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五、关联方关系及关联方交易 (一)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瑞士信贷 基金管理人股东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二)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1. 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于2007年5月1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未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交易。 2. 关联方报酬 1) 基金管理人报酬--基金管理费 A.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6%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实际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B.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单位:元 项目 2007年计提 2007年支付 2007年末余额 2007年度 22,829,181.37 19,052,747.20 3,776,434.17 2) 基金托管费 A.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实际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B.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单位:元 项目 2007年计提 2007年支付 2007年末余额 2007年度 7,609,727.13 6,350,915.74 1,258,811.39 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交易性质 成交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 99,578,936.26 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回购 3,727,400,000.00 4,258,712.86 4.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单位:元)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存款利率计息。本年度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产生的利息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07年12月31日 银行存款余额 &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