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买卖网
首页 > 基金超市 > 长盛同德 (519039)
长盛同德 ( 519039 ) 申购: 开放  赎回: 开放    全称: 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类型一: 契约型开放式  类型二: 股票型
我要关注
  • 2008-09-25 净值
  • 0.5929
  • 日排名:( -- )
  • 第一次在本站购买基金,请先在线开户。
  • 费率低至4折起,登录联合证券交易平台。
  • 基金经理: 詹凌蔚   侯继雄   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
  • 日增长率: 2.81%  回报率:周( 11.05% ) 月( -5.11% ) 季( -14.74% ) 年( -- )
  • 累计净值:1.6990   排名:周( 45 ),月( 78 ),季度( 65 ),一年( -- ),今年( 91 )
长盛同德: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
   重要提示
   1、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同德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依据中国证监会2007年9月30日证监基金字[2007]273号文核准的同德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同德证券投资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07年10月25日起,《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同德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
   2、本基金的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注册登记人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
   3、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4、本基金自2007年10月26日起至2007年11月16日开放集中申购,期间不开放赎回,称为"集中申购期"。集中申购期内,本基金最大销售规模上限为150亿元(不含集中申购资金利息),采用最后一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集中申购规模的有效控制。
   5、若本基金在集中申购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集中申购截止时间后,基金集中申购销售总规模超过销售上限,本公司将结束本次集中申购并于次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若集中申购期内申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后本基金集中申购销售规模不超过150亿元(含150亿元),则所有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集中申购期内申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后本基金集中申购销售规模超过150亿元,,则对集中申购期内的申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6、本基金集中申购期销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法人、社会团体、其它组织或投资主体。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的中国境外机构投资者。
   7、本基金集中申购申报价格为基金份额面值1.00元。基金集中申购代码为"519039",简称为"长盛同德"。持有由原同德基金份额转型而来的基金份额(代码为"500039" )的投资者如办理本基金集中申购业务,也同样需使用"519039"代码。
   8、投资者可通过直销机构和发售代理机构集中申购本基金(称为"场外集中申购")。
   9、投资者欲办理场外集中申购时,需开立中登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以下简称"基金账户" )。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本基金的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下属代销网点。
   10、每位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本基金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以凭该基金账户在所有销售本基金的网点办理集中申购。投资者在开户当天即可进行集中申购,但若开户无效,集中申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11、登记注册人(本基金的登记注册人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于开户申请日次日对投资人的开户申请进行确认。投资人的开户申请成功与否及账户信息以登记注册人的确认为准。
   12、本基金场外(柜台)集中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投资者在集中申购期内可多次申购基金份额,投资者提出的申购申请一经确认,不可撤销。申购份额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13、投资者集中申购款项在基金集中申购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的具体金额,以注册登记人的计算和确认为准。
   14、对于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集中申购申请,登记结算机构将在T+1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但对申请有效性的确认仅代表确实接受了投资者的集中申购申请,集中申购份额的计算需由登记结算机构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确认,投资者可以在基金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到其办理集中申购业务的销售网点打印确认单。
   15、本公告仅对本基金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10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6、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csfunds.com.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投资者亦可通过网站了解基金发行相关事宜。
   17、各销售机构集中申购业务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18、本公司已开通了网上开户和集中申购服务(www.csfunds.com.cn)。
   19、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2666或010-62350088)和当地代销机构业务咨询电话。对于未开设代销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或010-62350088)或北京分公司电话(010-82255818-263、288)、上海分公司电话(021-68869285 、68869286),垂询集中申购事宜。
   20、在集中申购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发售代理机构外,如增加其他销售机构,或已有销售机构增加新的代销网点,将及时公告。
   2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集中申购期,但最长不超过1个月,并及时公告。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代码
   519039
   (三)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基金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六)销售目标
   本基金集中申购期内实行限量销售,最大销售规模上限为150亿元(不含集中申购资金利息)。
   本基金采用最后一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集中申购规模的有效控制。
   (七)发售对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允许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八)销售机构
   1、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名录详见本公告附件,或相关机构以其他有效方式发布的相关公告。
   2、集中申购期间,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增减本基金的代销机构或销售网点,也可以增减相应的集中申购销售交易平台,届时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若有)为准。
   (九)集中申购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集中申购期为2007年10月26日至2007年11月16日,期限不超过1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集中申购之日起计算。
   部分销售机构在本基金集中申购期内对于机构或个人的每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不同,若本份额发售公告没有明确规定,则可由该类销售机构自行决定其每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
   (十)集中申购方式与费率
   1、集中申购方式
   本基金管理人在集中申购期内实行限量发售,采用"全额预缴,末日比例确认,余额退回"的发售方式。  
   2、集中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集中申购费率不高于1.5%,随集中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集中申购金额(M,含集中申购费) 集中申购费率
   M<50万 1.5%
   50万≤M<200万 1.2%
   200万≤M<500万 1.0%
   M≥500万 按笔收取,1000元/笔
   敬请投资者注意,如果本次基金集中申购期内申购申请总额大于本基金集中申购销售规模上限,因采用"比例确认"的申购确认方式,将导致申购确认金额低于申购申请金额,可能导致最终确认的申购金额适用的费率提高档次。
   3、集中申购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的集中申购款项在基金集中申购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的具体金额以注册登记人的计算和确认为准。
   4、集中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集中申购采用金额申购的方式,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集中申购的有效份数保留至小数点后第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引起的差额计入基金财产。
   集中申购份额的计算如下:
   基金集中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时,基金集中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集中申购确认金额=集中申购金额/(1+集中申购费率)
   集中申购费用=集中申购金额-净集中申购金额
   集中申购份额=(净集中申购金额+集中申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集中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基金集中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集中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集中申购金额=集中申购金额-集中申购费用
   集中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集中申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十一)集中申购期限制规模销售方案
   本基金管理人在集中申购期内实行限量销售,采用最后一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集中申购规模的有效控制。
   1、自集中申购首日起至T日,若集中申购金额接近或达到150亿元,本公司将于T+1日刊登公告提前结束本次集中申购,并自T+1日起不再接受集中申购申请,对T日的集中申购申请全部确认。
   2、自集中申购首日起至T日,若集中申购金额超过150亿元,本公司将于T+1日刊登公告提前结束本次集中申购,并自T+1日起不再接受集中申购申请,对T日的集中申购申请采取按比例确认。
   3、有效集中申购申请的确认方式
   若在集中申购期内接受的有效集中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确认的有效集中申购金额(不包括利息)未超过150亿元,则对所有有效集中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如在集中申购期内接受的有效集中申购金额(不包括利息)超过150亿元,则采用最后一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最后一日已接受的有效集中申购申请进行部分确认,不予确认的集中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T日部分确认的计算方法如下:
   部分确认的比例=(150亿元-集中申购首日起至T-1日集中申购金额)/T日有效集中申购申请总金额
   投资者集中申购申请确认金额=T日提交的有效集中申购申请金额×T日部分确认的比例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集中申购费率按照集中申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而且集中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集中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集中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销售渠道
   本基金通过场外集中申购方式发售。场外销售机构指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北京、上海分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销售代理机构(详情请见本公告附件)。
   (二)集中申购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集中申购期间每天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约定,若未约定,则遵照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办理。
   场外集中申购参考时间:每天9:00-15:00,在周六、周日,代销机构对投资者申购可能不予办理。
   (三)集中申购原则
   1、投资者集中申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申购款项;
   2、集中申购期内,投资者可多次集中申购基金份额,集中申购申请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3、集中申购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申购规模没有限制;
   4、本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四)集中申购的数额限制
   基金投资者场外申购本基金的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三、投资者申购开户与集中申购程序
   (一)场外集中申购使用账户说明
   投资者通过场外(柜台)集中申购本基金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已有上海证券账户的,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将其注册成为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
   2、尚无上海证券账户的,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直接申请账户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为其配发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成为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
   3、成功注册了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后,投资者可在原办理账户注册或账户注册确认的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处直接办理场外申购;如拟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场外申购,则须先持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通过其办理账户注册确认。
   (二)通过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集中申购期间每日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
   (1)个人投资者应亲赴直销机构,并提供下列资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②指定银行资金账户;
   ③填妥的《资料类业务申请书》。
   (2)机构投资者应由指定经办人亲赴直销机构,并提供下列资料: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④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⑤印鉴卡一式三份;
   ⑥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⑦填妥的《资料类业务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3)注意事项
   上述 "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直销机构办理开户的客户需指定一银行活期账户作为客户赎回、分红以及申购无效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姓名严格一致。
   3、缴款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应通过汇款等方式将足额申购资金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账户:
   (1)中国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专户
   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北京万寿路支行营业室
   银行账号:210101040005748
   (2)招商银行:
   账户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专户
   银行名称:招商银行北京静安里支行
   银行账号:6889008910001
   (3)中国工商银行:
   账户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专户
   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营业室
   银行账号:0200004229200032557
   (4)在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①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的汇款人名称必须与申购申请人名称一致;
   ②投资者汇款时,应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和备注栏内容;
   ③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应通过汇款等方式将足额申购资金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账户。投资者汇款金额不得小于申请的申购金额。
   4、申购
   (1)个人投资者办理申购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①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
   ②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③填妥的《交易类业务申请书》。
   (2)机构投资者办理申购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①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
   ②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③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④填妥的《交易类业务申请书》并加盖预留印鉴;
   ⑤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3)注意事项
   ①若投资者申购资金在当日16:3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顺延期限不超过三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通过网上交易提交的申购申请,如申购资金在当日16:3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则当日自动撤销。
   ②基金集中申期结束,仍存在以下情况的,将被认定为无效申购:
   A、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申购手续的;
   C、投资者划入的申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申购金额的;
   D、在发行期截止日16:30之前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或申购失败资金。
   5、投资提示
   (1)有意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从本公司网站(http://www.csfunds.com.cn)下载本基金开户和申购申请表,按照要求办理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
   (2) 投资者单笔申购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可直接拨打本公司北京分公司(010-82255818-263、288)、上海分公司(021-68869285、68869286)电话,本公司可提供上门服务。
   (三)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集中申购的程序
   以下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中国农业银行的规定为准。
   1、个人投资者
   (1)事先办妥中国农业银行储蓄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中国农业银行储蓄卡;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③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④上海证券账户卡(办理账户注册时需要)。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集中申购手续:
   ①中国农业银行储蓄卡;
   ②填妥的申购申请表。
   2、机构投资者
   (1)事先办妥中国农业银行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2)投资者必须由指定的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③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④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
   ⑤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⑥上海证券账户卡(办理账户注册时需要)。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集中申购手续:
   ①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②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必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农业银行的说明为准。
   (四)通过证券公司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的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券商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券商的集中申购程序以相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2007年10月26日至2007年11月16日基金集中申购日的9:30-15:00。
   2、开立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上海证券账户卡(办理账户注册时需要)或证券基金账户;
   (3)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代销券商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2)上海证券账户卡(办理账户注册时需要)或证券基金账户;
   (3)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印鉴卡;
   (5)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7)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8)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3、申购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后,可申请申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申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申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申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申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申购申请。
   四、清算与交割
   对于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集中申购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但对申请有效性的确认仅代表确实接受了投资者的集中申购申请,集中申购份额的计算需由注册登记机构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确认,投资者可以在基金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到其办理集中申购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确认情况。
   集中申购款项在集中申购期间存入专门账户,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期间产生的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五、基金的验资
   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3日内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集中申购款项的验资。
   六、本次发售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121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城建大厦A座21层
   法定代表人:陈平
   成立时间:1999年3月
   电话:(010)82255818
   传真:(010)82255988
   公司网站:http://www.csfunds.com.cn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成立时间:1979年2月2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国发(1979)056号
   组织形式: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361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托管资格的批准文号:证监基字[1998]23号
   银行网站:http://www.abchina.com
   (三)登记注册人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法定代表人:陈耀先
   电话:(010)58598839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朱立元
   网址:www.chinaclear.cn
   (四)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城建大厦A座20-22层
   电话:(010)82255818-263、288
   传真:(010)82255981、82255982
   联系人:银晓莉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79号金穗大厦15楼F座
   电话:(021)68869285、(021)68869286
   传真:(021)68869287
   联系人:冯岩
   公司网站:http://www.csfunds.com.cn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电话:(010)85109219
   传真:(010)85109219
   联系人:蒋浩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银行网站:http://www.abchina.com
   (2)其他代销机构
   其他代销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请见附件。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一座609-611室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一座609-611室
   法定代表人:江山
   电话:(010)65186980
   传真:(010)65186981
   经办律师:谢思敏、阎建国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沈家弄325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Kent Watson
   电话:(021)61238888
   传真:(021)61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陈宇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22日
   附件:
   代销机构联系方式名录
   一、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电话:(010)85109219
   传真:(010)85109219
   联系人:蒋浩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银行网站:http://www.abchina.com
   中国农业银行在以下省市的37家分行指定网点接受办理本基金集中申购业务:广东、深圳、河北、浙江、江苏、河南、上海、山东、湖北、福建、新疆兵团、北京、安徽、四川、辽宁、云南、甘肃、广西、湖南、陕西、江西、重庆、黑龙江、大连、厦门、宁波、青岛、新疆、贵州、西藏、山西、吉林、海南、青海、天津、内蒙古、宁夏。
   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电话:(010)66594973
   传真:(010)66594946
   联系人:高越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站:www.boc.cn
   中国银行所有32个分行的10000多个网点办理本基金集中申购业务。
   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联系人:王琳
   电话:010-67596139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网址:www.ccb.com
   四、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法定代表人:刘安东
   联系人:陈春林
   传真:010-66415194
   客户服务电话:11185
   网址:www.psbc.com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共31个省(区、市)的19000余个网点办理代销基金业务。
   五、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0755)82090060
   传真:(0755)83195049
   联系人:刘薇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站:http://www.cmbchina.com/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以下41个主要城市的513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集中申购业务:深圳、上海、武汉、北京、沈阳、广州、成都、兰州、西安、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重庆、大连、杭州、宁波、温州、绍兴、南昌、长沙、福州、泉州、青岛、天津、济南、烟台、乌鲁木齐、昆明、合肥、厦门、哈尔滨、郑州、东莞、太原、佛山、丹东、盘锦、宜昌、黄石、金华等。
   六、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小宪
   电话:010-65541405
   传真:010-65542373
   联系人:秦莉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站:http://bank.ecitic.com/
   七、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安徽地区:96888;全国:400-8888-777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51)2634400-3612
   联系人:李蔡
   国元证券在以下19个城市的36家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集中申购业务:合肥、芜湖、蚌埠、淮南、淮北、马鞍山、铜陵、安庆、滁州、阜阳、宿州、六安、巢湖、宣城市、北京、上海、深圳、广州、黄山。
   八、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864818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公司网址:www.ecitic.com
   九、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军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中信建投证券在以下20个省、市,64个城市的116家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集中申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佛山、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西安、兰州、金昌。
   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0-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237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1、(0755)2695111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9个主要城市的31家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集中申购业务: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111、(0755)2695111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十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
   联系人:金芸
   客服电话:400-8888-001、(021)962503
   海通证券在以下50个主要城市的91家营业部办理办理本基金集中申购业务: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上虞、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合肥、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常熟、芜湖。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海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021)96250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公司网址:http://www.htsec.com/。
   十二、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50367888
   传真:021-50366868
   客户服务热线:021-962506
   东方证券网站:http://www.dfzq.com.cn/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8个城市的55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本基金集中申购业务:上海、北京、天津、杭州、苏州、武汉、南京、广州、深圳、汕头、南宁、北海、桂林、成都、长沙、沈阳、抚顺、长春。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东方证券客户服务热线:021-96250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十三、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5333
   联系人:李清怡
   公司网址:http://www.sw2000.com.cn/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6个省、4个直辖市、2个自治区的45个城市109家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集中申购业务: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石、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尔滨、长春、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
   十四、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长春市人民大街138-1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38-1号
   法定代表人:李树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431)96688-0   (0431)5096733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431)5680032
   联系人:高新宇
   公司网址:http://www.nesc.cn/
   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9个城市的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集中申购业务:长春、北京、武汉、太原、上海、杭州、南京、深圳、重庆、吉林、延吉、辽源、松原、白山、通化、四平、白城等地。
   十五、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4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88号浦发大厦26层
   法定代表人:王军
   电话:(021)68590808-8119
   传真:(021)68596077
   联系人:罗芳
   公司网址:www.tebon.com.cn
   德邦证券在以下7个城市12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集中申购业务:北京、 长春、沈阳市、丹东市、上海、广州、 抚顺。
   十六、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047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李洋
   公司网站:http://www.chinastock.com.cn/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65个城市的167家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集中申购业务: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扬州、苏州、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桂林、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银川、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珠海、东莞、揭阳。
   十七、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569400
   联系人:芮敏祺
   本基金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100个主要城市的163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本基金集中申购业务:
   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任丘、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东莞、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余姚、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十八、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公司网站:http://www.gf.com.cn/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64个城市135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集中申购业务:广州、北京、武汉、济南、烟台、青岛、郑州、天津、长春、哈尔滨、太原、上海、杭州、宁波、无锡、南京、绍兴、南通、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昆明、重庆、成都、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德、连州、高要、廉江、锦州、辽阳、温州、漳州、福清、莆田、宁德、东泉、泉州、东营等。
   十九、广发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新天地大厦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新天地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联系人:张腾
   公司网址:http://www.gfhfzq.com.cn/
   广发华福证券在以下11个地区的18个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集中申购业务:上海、福建厦门、福建福州、福建永安、福建泉州、福建福清、福建南平、福建宁德、福建莆田、福建龙岩、福建漳州。
   二十、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10、14、24、25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10、14、24、25 楼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盛宗凌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
   公司网站:http://www.lhzq.com/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其全国18个城市的34家营业网点对所有投资者办理本基金集中申购业务。
   二十一、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316号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联系电话:0532-85022026
   传真:0532-85022026
   联系人:丁韶燕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客户咨询电话:0532-96577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有18家营业部和7个服务部,分布在济南、青岛、滨州、淄博、烟台、临沂、济宁、东营、潍坊、平度、胶州、开发区、即墨13个地市,25个营业网点均可办理基金开户和开放式基金申购与赎回。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信万通证券客户咨询电话:0532-96577,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二十二、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法定代表人:刘军
   联系人:龚晓军
   联系电话:0571-85783750
   客户咨询电话:0571-96598
   公司网址:http://www.bigsun.com.cn/
   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省、直辖市的14个城市20家证券营业部、17家证券服务部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集中申购业务:杭州、萧山、临安、金华、诸暨、义乌、温岭、余姚、嘉兴、海宁、湖州、北京、上海、深圳。
   二十三、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4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联系人:刘晨
   联系电话:021-68816000
   客户咨询电话:021-68823685
   公司网址:http://www.ebscn.com/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34个城市54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集中申购业务业务:
   北京、天津、哈尔滨、黑河、大庆、齐齐哈尔、长春、沈阳、上海、深圳、福州、佛山、江门、武汉、长沙、东莞、惠州、海口、顺德、广州、南宁、湛江、重庆、成都、遵义、内江、乌鲁木齐、昆明、西安、南京、丹阳、太原、济南、西宁。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6882368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二十四、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广场4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安贞大厦3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800-810-8809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4482090
   联系人:马泽承
   联系电话:010-64482828-390
   网址:www.guodu.com
   国都证券以下12个主要城市的18家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集中申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郑州、开封、天津、武汉、杭州、南京、西安、成都、长春。

关于我们 | 客服中心 | 联系我们 | 招贤纳士 | 友情链接申请 | 网站地图 | 意见与建议 | 广告合作  
  客服QQ1  客服QQ2
Copyright © 2008 版权所有 赛超财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基金业务创新平台)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070119
地址:中国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6G  邮编:518001 电话:4006-788-887(免长途费用)、0755-33093788